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九游会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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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
来源:新海俊 | 作者:xinhaijun | 发布时间: 2012-02-24 | 34088 次浏览 | 分享到:

5、落实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把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充分保证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全面落实村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合理确定并落实其他村干部报酬待遇。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并落实社区工作者报酬。通过税前列支、财政支持、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各级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基层党建工作的财政支持和帮扶力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价

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把加强基层组织作为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任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基层党建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要结合建立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帮助基层加强组织建设。继续开展“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与基层党员一起过组织生活,与基层群众“面对面”倾听诉求,深入一线抓基层组织建设。

要建立“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三级联述”,要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分别向上一级党委进行专项述职。“三级联评”,要求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三级联考”,要求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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